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2018修正)

植物种植08

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2018修正),第1张

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2018修正)
导读: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保护、合理利用野生药材资源,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发展中医药事业,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药材采集、猎捕、收购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保护、合理利用野生药材资源,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发展中医药事业,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药材采集、猎捕、收购、运输、繁育、资源保护、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野生药材是指在原生地天然生长和经人工培育后自然生长的药用植物;在原生地自然生息和经人工繁殖后自然生长的药用动物。第四条 野生药材资源实行保护、繁育和合理利用并重的方针,坚持植物药材采集与培育相结合,动物药材猎捕与饲养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具体工作由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机构负责。

  县级以上负责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工作的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相关工作。

  省森工总局、省农垦总局设立的野生药材主管机构负责本系统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接受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第六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野生药材资源中、长期保护和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负责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工作的部门(含森工、农垦系统的野生药材主管机构,下同)应当建立野生药材资源档案。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设立野生药材资源保护专项资金。鼓励建立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和扶持中药材发展。第八条 县级以上负责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对野生药材资源实行动态监测和定期普查,建立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预警机制,及时将管辖区内接近濒危的野生药材物种情况,上报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机构。第二章 采集与猎捕第九条 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豹、梅花鹿、麝(俗称香獐子、麋鹿);

  (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马鹿、黑熊、棕熊、林蛙(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人参(山参)、甘草、黄檗(俗称黄菠萝);

  (三)国家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刺五加、五味子(俗称山花椒)、防风、龙胆草(条叶龙胆、龙胆、三花龙胆)、黄芩、远志、细辛;

  (四)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桔梗、知母、柴胡(狭叶柴胡、柴胡)、兴安杜鹃(满山红)、芡实、黄芪(蒙古黄芪、膜荚黄芪)、升麻、穿山龙、赤芍、红景天(高山红景天、兴安红景天)、苍术、暴马丁香。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级别调整时,从其规定。其他野生药材物种需要列入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第十条 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采集、猎捕期及采集、猎捕禁止事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林蛙的捕捉期为九月至次年四月,禁止捕捞幼蛙、蝌蚪和蛙卵;

  (二)人参的采挖期为八月至十月,禁止采挖幼苗;

  (三)关黄柏应当从黄檗原木、采伐剩余物上剥取,禁止剥活立木;

  (四)刺五加的采挖期为八月至十一月,禁止采挖幼株;

  (五)五味子的采果期为九月至十一月,禁止割藤和采摘不成熟的果实;

  (六)防风的采挖期为五月至十月,禁止采挖幼苗和抽苔打籽植株;

  (七)甘草、龙胆草、黄芩、远志、细辛、桔梗、知母、柴胡、黄芪、升麻、赤芍、苍术、穿山龙的采挖期为六月至十月,禁止采挖幼苗;

  (八)满山红的采摘期为七月至九月,禁止用割折枝条的 *** 采集;

  (九)芡实的采收期为九月至十月;

  (十)红景天的采挖期为七月至九月,禁止采挖幼苗。第十一条 禁止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人工驯养繁殖需要猎捕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采集、猎捕、收购国家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该计划由县级以上负责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工作的部门会同同级野生动物植物管理部门制定,报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采集、猎捕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应当办理采药证。采药证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印制,县级负责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工作的部门会同同级野生动物植物管理部门核发。涉及到采伐林木和猎捕动物的,应当同时取得相应的许可。

■心力衰竭的症状

心力衰竭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造成心脏的肌肉不能有效地将血液从心脏排出,而引起全身各个器官的缺血、淤血以及器官功能失调,这就是心力衰竭。

心力衰竭最常见的原因是心肌本身的病变,例如心肌梗塞。心肌梗塞时,心脏有一部分肌肉坏死,不能收缩,此时心脏就失去了“供血”的功能。其他的疾病,如长期的高血压、心肌炎、心肌病、风湿性心脏病等都可以最终引起心力衰竭。

心力衰竭最典型的表现是活动后心慌、气短。正常人走3-5层楼梯,会感到心跳加快,有些气喘,休息一会儿就没事了。但是心力衰竭的病人就不是这样。走几层楼梯后就感到严重气急,心脏像要从嗓子眼儿跳出来,而且即使休息20-30分钟,仍感到气急、呼吸困难,甚至心跳越来越快。病情加重者走平路都气急,医学上称为“劳力性呼吸困难”。

有的心力衰竭病人晚上睡觉时会突然憋醒,觉得气不够用,呼吸困难,需要马上坐起来,大口喘气,才会逐渐地好转。这种情况医学上称为“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严重的病人需要整夜坐在床上,医学上叫做“喘坐呼吸”。

以上几种呼吸困难都是左心衰竭的常见表现。右心衰竭的病人主要表现为体循环淤血。最典型的症状就是水肿,水肿一般发生在下垂部位。经常可以看到病人的下肢水肿。而且随着心力衰竭程度的加重,水肿的部位也不断发展。有的心力衰竭病人的水肿不明显,而以消化系统淤血为主,如出现消化不良、腹胀、肝脏肿大等。

■心力衰竭

心力衰竭又称“心肌衰竭”,是指心脏当时不能搏出同静脉回流及身体组织代谢所需相称的血液供应。往往由各种疾病引起心肌收缩能力减弱,从而使心脏的血液输出量减少,不足以满足机体的需要,并由此产生一系列症状和体征。心瓣膜疾病、冠状动脉硬化、高血压、内分泌疾患、细菌毒素、急性肺梗塞、肺气肿或其他慢性肺脏疾患等均可引起心脏病而产生心力衰竭的表现。妊娠、劳累、静脉内迅速大量补液等均可加重有病心脏的负担,而诱发心力衰竭。

心力衰竭分为左心衰竭和右心衰竭。左心衰竭主要表现为疲倦乏力,呼吸困难,初起为劳力性呼吸困难,终而演变为休息时呼吸困难,只能端坐呼吸。阵发性呼吸困难是左心衰竭的典型表现,多于熟睡之中发作,有胸闷、气急、咳嗽、哮鸣,特别严重的可演变为急性肺水肿而表现剧烈的气喘、端坐呼吸、极度焦虑和咳吐含泡沫的粘液痰(典型为粉红色泡沫样痰)、紫绀等肺部郁血症状。右心衰竭主要表现为下肢水肿,颈静脉怒张,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尿少,夜尿,饮水与排尿分离现象等。主要体征是肺底湿性罗音或全肺湿性罗音,肺动脉瓣第二音亢进,奔马律与交替脉,肝肿大,肝颈回流阳性,X线检查以左心室或左心房增大为主。实验室检查则左心衰竭有臂舌时间延长,飘浮导管测定肺动脉毛细血管楔嵌压增高;右心衰竭有臂肺时间延长、静脉压明显增高。

现代医学对本病发生的基本原理尚缺乏明确的全面认识。左心衰竭多因左心受到损害,负荷过度,阻力增加;右心衰竭最常见的发病原因是左心衰竭时所产生的肺阻性充血和肺动脉高压。右心衰竭较少单独出现。

左心衰竭的主要诊断依据,是在通常可引起左侧心力衰竭的心脏病基础上发现上述肺阻性充血的特殊症状和征象。胸部X线检查以及功能的测定均有助于诊断。

心力衰竭病因治疗包括基本心脏疾病的治疗及其诱发因素的预防和控制。心力衰竭本身症状的一般治疗要从减轻心脏负荷、增加心排血量、控制体内的钠和水等方面考虑。

本病在祖国医学中属“心悸怔忡”、“水肿”,“喘证”、“痰饮”等范畴。一般分为心肾气虚、阳虚、气阳两虚或心肾阴虚、阴阳两虚等。心主血脉的功能失常,以致心失所养而心悸怔忡,或阳虚水饮不化,致水饮凌心射肺的惊喘而现咯血之症,或水饮泛溢而水肿。气虚阳微可致血行无力而成痰滞,见有紫绀、肝肿大。

■心力衰竭

心力衰竭是一种复杂的临床症状群,是各种心脏病的严重阶段,其发病率高,5年存活率与恶性肿瘤相似。根据我国50家医院病历调查,心力衰竭住院率只占同期心血管病的20%,但死亡率却占40%,提示预后严重。

1、 什么是心力衰竭:心力衰竭又称心功能不全,是指在适量静脉回流的情况下,心脏不能排出足够血量致周围组织灌注不足和肺循环及(或)体循环静脉淤血,从而出现的一系列症状和体征。心力衰竭按其发病过程可分为急性和慢性心力衰竭;按其临床表现可分为左心衰竭、右心衰竭和全心衰竭;按其发病机制可分为收缩功能障碍型心力衰竭和舒张功能障碍型心力衰竭。

2、 心力衰竭的病因 ?

1 )心肌病变 如急性广泛心肌梗死、扩张型心肌病、弥漫性心肌炎、克山病等。

2 )心脏负荷过重

① 心脏后负荷(收缩压力负荷过重)如高血压、主动脉口狭窄、肥厚性梗阻型心肌病、肺动脉口狭窄、各种原因所致的肺动脉高压。

② 心脏前负荷(舒张期容量负荷)过重 如二尖瓣关闭不全,主动脉瓣关闭不全、三尖瓣关闭不全、大量快速静脉补液、左向右分流的先天性心脏病。

③ 心室舒张顺应性减低 如心室肥厚、心肌缺血、陈旧性心肌梗死、心室壁瘤、心肌淀粉样变、糖尿病、心肌炎等。

④ 机械性心室充盈受阻 如二尖瓣狭窄、三尖瓣狭窄、急性心脏压塞、缩窄性心包炎、限制型心肌病。

⑤ 高动力循环 如甲状腺功能亢进、严重贫血、动-静脉瘘、脚气病等。

3 什么情况下容易诱发心衰?

1) 感染、特别是肺部感染、感染性心内膜炎等;

2) 体力负荷过重或情绪激动;

3) 钠盐摄入过多;

4) 严重的快速型或缓慢型心律失常;

5) 反复肺栓塞;

6) 妊娠和分娩、贫血、甲亢恶化;

7) 大量快速静脉补液;

8) 风湿性、病毒性或中毒性心肌炎;

9) 抑制心肌收缩药物 如β-受体阻滞剂、维拉帕米等,或洋地黄中毒;

10) 严重电解质紊乱 如低血钾、低血钙或低血镁;

4、 左心衰竭主要有哪些表现?

左心衰竭临床表现主要是由于肺淤血、肺水肿所致,主要表现为(1)呼吸困难:

① 劳累性呼吸困难;

② 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

③ 端坐呼吸;

④ 心源性哮喘;

(2)体征:奔马律、交替脉、肺部罗音;

5、 右心衰竭主要有哪些表现?

主要是由于体循环静脉淤血所致。

(1) 上腹胀满、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上腹部疼痛;

(2) 颈静脉怒张及肝-颈静脉回流征阳性;

(3) 肝大、压痛、中等硬度、边缘圆钝;

(4) 水肿,以踝部和下肢为著,卧位时水肿见于腰骶部;

(5) 腹水和胸水;

6、 全心衰有哪些表现?

兼有左右心衰的临床表现,但可以一侧为主。

7、 心功能状态分级

采用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方案:

I级:体力活动不受限制,日常活动无心力衰竭的症状;

II级:体力活动轻度受限,日常活动和工作出现心力衰竭的症状;

III级:体力活动明显受限,稍事活动后即出现症状,

Ⅳ级:一切体力活动均受限制,休息时仍有症状;

8、 怎样预防心力衰竭?

1) 防止初始的心肌损伤,积极控制血压、血脂、血糖和戒烟等;减少冠心病和高血压的发生率,从而减少心力衰竭的危险性。

2) 防止心肌进一步损伤:急性心梗者,积极溶栓或PTCA术,使有效再灌注的心肌节段得以防止缺血性损伤,而降低死亡率及发生心力衰竭的危险性,另外临床试验证明ACEI及β受体阻滞剂应用可降低再梗死或死亡危险,特别是急性心梗伴有心力衰竭者。

3) 防止心肌损伤后恶化

已有左室功能不全,无论是否伴有症状,应用ACEI制剂均可防止发展成严重心力衰竭的危险性。

9、 心力衰竭的非药物治疗有哪些?

1)去除或缓解基本病因;

2)去除诱发因素:控制感染、纠正心律失常、(纠正贫血、电解质紊乱等);

4) 改善生活方式,降低新的心脏损害的危险性,如戒烟酒、减体重、控制血压、血脂、血糖、低盐、低脂饮食,重症应限制入水量,每天侧体重以早期发现水潴留,适量运动,避免感冒。

■心力衰竭饮食治疗

(1)限制钠盐的摄入:以预防和减轻水肿,应根据病情选用低盐、无盐、低钠饮食。低盐即烹调时食盐2克/天;食盐含钠391毫克/克,或相当于酱油10毫升。1天副食含钠量应少于1500毫克。无盐:即烹调时不添加食盐及酱油,全天主副食中含钠量小于70/毫克。低钠即除烹调时不添加食盐及酱油外,应用含钠在100毫克%以下的食物,全天主副食含钠量小于500毫克。大量利尿时应适当增加食盐的量以预防低钠综合征。

(2)限制水的摄入:充血性心力衰竭中水的潴留主要继发于纳的潴留。身体内潴留7克氯化钠的同时,必须潴留1升水,才能维持体内渗透压的平衡,故在采取低钠饮食时,可不必严格限制进水量。事实上,摄入液体反可促进排尿而使皮下水肿减轻。国外学者认为,在严格限制钠盐摄入的同时,每日摄入2000~3000毫升水分,则钠和水的净排出量可较每日摄入量1500毫升时为高,但超过3000毫升时则不能使钠和水的净排出量有所增加,考虑到这种情况,加上过多的液体摄入可加重循环负担,故国内学者主张对一般患者的液体摄入量限为每日1000~1500毫升(夏季可为2000~3000毫升),但应根据病情及个体的习惯而有所不同。对于严重心力衰竭,尤其是伴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由于排水能力减低,故在采取低钠饮食的同时,必须适当控制水分的摄入,否则可能引起稀释性低钠血症,这为顽固性心力衰竭的重要诱因之一。一旦发生此种情况,宜将液体摄入量限制为500~1000毫升,并采用药物治疗。

(3)钾的摄入:如前所述,钾平衡失调是充血性心力衰竭中最常出现的电解质紊乱之一。临床中最常遇到的为缺钾,主要发生于摄入不足(如营养不良、食欲缺少和吸收不良等);额外丢失(如呕吐、腹泻、吸收不良综合征);肾脏丢失(如肾病、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代谢性碱中毒、利尿剂治疗)以及其他情况(如胃肠外营养、透析等)。缺钾可引起肠麻痹,严重心律失常,呼吸麻痹等,并易诱发洋地黄中毒,造成严重后果。故对长期使用利尿剂治疗的病人应鼓励其多摄食含钾量较高的食物和水果,例如香蕉、桔子、枣子、番木瓜等。必要时应补钾治疗,或将排钾与保钾利尿剂配合应用,或与含钾量较高的利尿中草药,如金钱草、苜蓄草、木通、夏枯草、牛膝、玉米须、鱼腥草、茯苓等合用。

另一方面,当钾的排泄低于摄入时,则可产生高钾血症,见于严重的心力衰竭,或伴有肾功能减损以及不谨慎地应用保钾利尿剂。轻度患者对控制饮食中钾和钠以及停用保钾利尿剂反应良好,中度或重度高钾血症宜立即采用药物治疗。

(4)热能和蛋白质不宜过高。一般说来,对蛋白质的摄入量不必限制过严,每天每公斤体重1克,每天50~70克,但当心衰严重时,则宜减少蛋白质的供给,每天每公斤体重08克。蛋白质的特殊动力学作用可能增加心脏额外的能量要求和增加机体的代谢率,故应给予不同程度的限制。已知肥胖不论对循环或呼吸都是不利的,特别是当心力衰竭发生时,由于它可引起膈肌的抬高,肺容积的减少及心脏位置的变化,因而成为一个更加严重的因素。此外,肥胖还将加重心脏本身的负担,因此宜采用低热能饮食,以使患者的净体重维持在正常或略低于正常的水平,而且,低热量饮食将减少身体的氧消耗,从而也减轻心脏的工作负荷。

(5)碳水化合物的摄入:供给按(300克~350克)/天,因其易于消化,在胃中停留时间短,排空快,可减少心脏受胃膨胀的压迫。宜选食含淀粉及多糖类食物,避免过多蔗糖及甜点心等,以预防胀气、肥胖及甘油三酯升高。

(6)限制脂肪:肥胖者应注意控制脂肪的摄入量,宜按(40克~60克)/天。因脂肪产热能高,不利于消化,在胃内停留时间较长,使胃饱胀不适;过多的脂肪能抑制胃酸分泌,影响消化;并可能包绕心脏、压迫心肌;或腹部脂肪过多使横膈上升,压迫心脏感到闷胀不适。

(7)补充维生素: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一般胃纳较差,加上低钠饮食缺乏味道,故膳食应注意富含多种维生素,如鲜嫩蔬菜、绿叶菜汁、山楂、鲜枣、草莓、香蕉、橘子等,必要时应口服补充维生素B和C等。维生素B1缺乏可招致脚气性心脏病,并诱发高排血量型的充血性心衰竭。叶酸缺乏可引起心脏增大伴充血性心力衰竭。

(8)电解质平衡:充血性心力衰竭中最常见的电解质紊乱之一为钾的平衡失调。由于摄入不足,丢失增多或利尿剂治疗等可出现低钾血症,引起肠麻痹、心律失常,诱发洋地黄中毒等,这时应摄食含钾高的食物,如干蘑菇、紫菜、荸荠、红枣、香菜、香椿、 *** 、苋菜、香蕉及谷类等。如因肾功能减退,出现高钾血症时,则应选择含钾低的食物。钙与心肌的收缩性密切相关。高钙可引起期外收缩及室性异位收缩,低钙又可使心肌收缩性减弱,故保持钙的平衡在治疗中有积极意义。镁能帮助心肌细胞解除心脏的毒性物质,能帮助维持正常节律,在充血性心力衰竭中可因摄入不足、利尿剂等药物导致排出过高或吸收不良,均能使镁浓度降低,如不及时纠正,可进一步加重心力衰竭至诱发洋地黄中毒。增加镁的摄入对治疗有利。

■心力衰竭各种治疗 ***

本病是由于慢性心脏病变和长期心室负荷过重,以致心肌收缩力减损,因心血液排出困难,静脉系统瘀血,而动脉系统搏出量减少,不能满足组织代谢需要的一种心脏疾病。

本病临床又分左心衰,右心衰和合心衰三种。多数右心衰乃左心衰影响到右心所致。其主要临床症状是心胸绞痛,紧缩不舒,或心胸憋闷如有物压,或胸闷气短、心悸、舌质偏黯、脉弦滑,常用的秘方,偏方如下。

[方一]

葶苈子10---20克,大枣5--10枚。水煎,1日分2--3次服,每日1剂。

本方尤适用于心急气喘,略吐痰涎者。

[方二]

人参、三七、檀香若干克。将3药等分为末,每次2--3克,温开水送服,每日2--3次。

本方适用于气虚血滞所致的心力衰竭。

[方三]

黄芪20克,人参10克,麦冬、五味子各10克,丹参12克。水煎,分2--3次服,每日1剂。

[方四]

赤小豆90克、鲤鱼300---500克。煲炖,熟烂后服食,1日数次。

’[方五]

黄芪30--60克,粳米100克,红糖少量,陈皮末1克。先将黄苠浓煎取汁,再人粳米、红糖同煮,待粥成时调人陈皮未少许,稍沸即可,早晚温热分服。

[方六]

党参(或人参)10克,炙甘草9克,麦冬、玉竹各10克,五味子、白芍各9克,丹参、赤芍各10克。水煎服,日1剂,分2次服。

气短,加黄芪;咯血,加生地、玄参、阿胶、丹皮,另服三七粉;心慌、自汗,加酸枣仁、柏子仁、龙骨、牡蛎;汗出、怕冷、脉结代,加桂枝、干姜;下肢浮肿、尿少,加车前子、玉米须、罗布麻根;舌有紫气、胸痛,加当归、川芎、益母草、鸡血藤;眩晕、面赤,加制首乌、枸杞、菊花、钩藤;咳嗽、咯痰黄稠,加沙参、贝母、桑皮、龙葵、穿山龙。

本方益气养阴,适用于气阴两虚所致心力衰竭,临床主症如:心悸、胸闷、气喘,于活动后加重,或夜间发作咳嗽气喘,头晕,少寐,自汗盗汗,口干,神疲倦怠,面颧暗红。舌质红、苔薄,脉细数无力或有歇止。

[万七]

党参(或人参)10克,黄芪12克,白术10克,茯苓12克,陈皮6克,当归12克,川芎10克,鸡血藤12克,五味子9克。水煎服,日1剂,分2次服。

腹胀、便溏,加干姜、苍术、砂仁;夜尿多、下肢欠温,加仙灵脾、桂枝;胸闷、胸痛,加广郁金、红花、元胡;咳嗽、气喘、难以平卧,加葶苈子、苏子、莱菔子;肢体关节疼痛,加防风、防己、桂枝、北五加皮;尿少、肢肿,加桂枝、生姜皮、泽泻。

本方益气养血,适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心力衰竭,其临床主要见症如:气短,活动后气喘,或平卧时胸闷气促,神疲乏力,食少,下肢轻度浮肿。苔薄白、舌质红,脉虚数或结代。

[方八]

附片10克,白术12克,干姜10克,桂枝12克,赤芍10克,益母草15克,北五加12克,茯苓、万年青根各10克。

水煎服,日1剂,分2次服。

气短加人参、黄芪;脘痞、食少、恶心,加砂仁、川椒、姜半夏、生姜;腹胀有水、苔白腻,加木香、大腹皮、草果;胁下痞块,加桃仁、红花、泽兰、丹参;咳嗽、痰多清稀,加炙麻黄、细辛、法半夏、五味子。

本方温阳利水,适用于阳虚水肿所致的心力衰竭,其主要临床症状如:心悸、胸闷气喘,难以平卧,脘痞腹胀,或伴腹水、胸水,下肢浮肿,尿少,畏寒肢冷,颈脉怒张,胁下痞块,唇甲青紫。舌质紫黯、苔薄白而滑,脉沉细而数或促或叁伍不调。

[方九]

人参9克,制附片6克,肉桂6克,仙灵脾9克,熟地、山萸肉、葶苈子、五味子各10克。水煎服,日1剂,分2次服。

喘剧,加胡桃肉、坎脐、沉香;舌红,加麦冬、玉竹;下肢浮肿,加牛膝、车前子;咳嗽、咯吐泡沫样痰,加白芥子、苏子、橘红、半夏。若喘促不宁,喉中痰响,额汗不止,四肢逆冷,爪甲青紫,神昧不清,脉微细欲绝,或细数不清者,为肾不纳气、心阳欲脱、浊饮上逆、肺气闭绝的危候,急以回阳救逆,用参附汤送服蛤蚧粉或吞服黑锡丹,同时中西医结合救治。

本方温阳益气,适用于阳气虚衰所致的心力衰竭,其临床主要症状如:气短,动则尤甚,端坐休息,不能平卧,心悸怔仲,或有肢肿。苔润、舌淡胖紫黯,脉微细而数。

 云南中药材资源非常丰富,那云南现在 种植 什么药材更好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云南种植更好的药材,希望对您有用。

云南种植更好的药材

 三七

 三七为五加科植物三七的干燥根和根茎,秋季花开前采挖,洗净,分开主根、支根及根茎,干燥。支根习称“筋条”,根茎习称“剪口”。主根呈类圆锥形或圆柱形,长1~6厘米,直径1~4厘米,表面灰褐色或灰**,有断续的纵皱纹和支根痕,顶端有茎痕,周围有瘤状突起,体重,质坚实,断面灰绿色、黄绿色或灰白色,木部微呈放射状排列,气微,味苦回甜。

 从三七目前行业市场来看,天然植物药以每年20%的速度快速增长,显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成为了国际医药界开发的重点。三七产业是需求收人弹性较大的产业,随着我国小康社会的推进,医药消费层次的分化,多层次用药的需求,特别是城乡居民在医疗保健方面的支出大幅度增加,还将创造出更大的国内市场空间。

 重楼

 重楼为百合科植物云南重楼或七叶一枝花的干燥根茎,其味苦,性微寒,有小毒,有清热解毒、消肿止痛、凉肝定惊之功效,常用于疔疮痈肿、咽喉肿痛、蛇虫咬伤、跌扑伤痛、惊风抽搐等症。

 重楼作为野生药材是大自然对人类的一大馈赠,人们野生资源的无度采挖,将面临灭绝的危险,所以近几年来开始了对野生重楼的人工种植。并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效,也获得了丰厚的经济回报。由于农户不管条件成不成熟都在跟风种植,导致重楼市场极度混乱,也付出惨重的代价。当然选择好的品种,对收入还是可以卖到的价钱的。

 金铁锁

 金铁锁为稀有中药材,中国特有的单种属植物,是研究石竹科系统分类和进化极宝贵的材料,又是常用的中药材,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根长倒圆锥形,棕**,肉质。茎铺散,平卧。叶片卵形,长15~25厘米,宽1~15厘米三歧聚伞花序密被腺毛,花直径3~5毫米,花梗短或近无,花萼筒状钟形,长4~6毫米。蒴果棒状,长约7毫米,种子狭倒卵形,长约3毫米,褐色。花期6~9月,果期7~10月。

 近年来一些农户开始对金铁锁进行人工种植,但由于农户缺乏对金铁锁栽培相关知识的深入了解,至今尚未成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规模化人工栽培,主要依靠采挖野生资源,使金铁锁始终满足不了市场需要,价格不断上扬。因此,大力发展金铁锁人工栽培,不仅可以缓解市场供需矛盾,促进中医药产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可以增加山区农民的经济收入,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黄草乌

 黄草乌别称草乌、大草乌、昆明乌头等,乌头属多年生草本植物,块根椭圆球形或胡萝卜形,茎缠绕,叶片坚纸质,五角形,花序有3~6花,苞片线形,萼片紫蓝色,种子三棱形,只在一面密生横膜翅,8~10月开花。

 大草乌有着极高的药用价值,目前医药工业上提取的草乌成份,主要功能有消炎、止痛、麻醉、强心、祛风湿、散寒止血。冬季煮食、炖食具有增强体力,防病治病之功效,食用大草乌人群将会越来越多。人工种植大草乌给农户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要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种植才使大草乌能大量进军药用业市场,才能有效体现大草乌的药用价值,才能进行大规模种植,不然就会受到市场的制约。

 穿山甲

 穿山甲是对穿山甲科穿山甲属的统称,共8个物种,地栖性哺乳动物,体形狭长,全身有鳞甲,四肢粗短,尾扁平而长,背面略隆起。多生活亚热带的落叶森林,白昼常匿居洞中,并用泥土堵塞,晚间多出外觅食,昼伏夜出,遇敌时则蜷缩成球状,野外数量稀少,在中国禁止私人捕杀和食用。

 穿山甲因其食用及药用价值高,目前每公斤穿山甲卖价为760—800元,由于人为捕杀,野生资源已很少。人工养殖穿山甲,当年投资当年见效,因此发展人工养殖前景广阔。

云南适合种植的药材

 板蓝根:以根入药。具有清热解毒、凉血的功能,为大宗中药材,常用感冒药,其叶可作保健茶饮用。对土壤无严要求,适应性强,山区、丘陵、平地均可种植,较耐寒,南方可自然越冬,可连作。2~5月播种,8~11月采挖,全生育期为6~7个月。常年亩产350~400公斤,目前市场收购价为25~28元/公斤。

 金银花:以花入药。近年来不仅制药企业增加了该品的投料,以其为主要原料的“王老吉”等茶饮料需求量也不断增加,导致其商品用量加大。对土壤要求不严,在高山、丘陵、平地均能栽培,适应性强。春季3~4月栽种,当年有少量开花,次年进入盛产期,一年栽种,多年收益。以“树型”金银花品种产量较高,常年亩产量150~200公斤,目前市场收购价为150~180元/公斤。

 旱半夏:以块茎入药。具有燥湿化痰、降逆止呕的功能,是药厂生产多种止咳化痰中成药饮片、剂、露的主要原料。对土壤无严要求,但以砂质壤土种植为佳,最适合半阴半阳的环境生长,可与果树或髙秆作物套种,忌积水。2~4月播种,8~10月采挖,全生育期为6~7个月。常年亩产120~150公斤,目前市场收购价为70~85元/公斤。

 白术:以根状茎入药。具有补脾健胃、化湿利水、安胎、止汗的功能。选择土层深厚、疏松、肥沃、排水良好并稍有倾斜的缓坡地种植为宜,新开垦的荒山地栽培更好。2~4月种子育苗,11~12月将培育好的“术栽”进行定植,次年10~11月采挖,全生育期为2年。亩产200~250公斤,目前市场价格为40~45元/公斤。

 瓜蒌:以皮、仁、根入药。具有清热化痰、宽胸理气的功效,其仁炒熟后可作食品。以土层深厚、排水良好的砂壤土种植为好。2~3月播种,9~10月始果,次年秋盛果,一年栽种,可连续采果三年。其品种分为搭架瓜蒌和地窜瓜蒌,前者主要收果实,后者主要收根(天花粉),引种时注意区分。常年亩产皮70~80公斤,仁150~200公斤,根250~300公斤。目前市场价格为皮17~19元/公斤,仁26~29元/公斤,根6~8元/公斤。

种植更赚钱的药材

 一、趋势看好价格稳定或上涨,亩收益稳定,评级上调,值得种植发展品种有:黄芪、黄芩、北沙参、蛇床子、党参、白术、牛夕、旱半夏、天南星、射干、桔梗、防风、柴胡、白芷、麦冬、板蓝根、藿香、菊花、南沙参、徐长卿、苦参、红花、当归、甘草、远志、川芎、黑枸杞、白芍、胆草、细辛、荆芥、人参、西洋参、贝母类等。

 二、价格趋势比较稳定,可适量发展的品种:知母、山药、金银花、韩国枸杞、紫苏、蒲公英、鸡冠花、玄参、丹参、附子、急性子、大黄、穿山龙、木香、黄连、王不留、瓜蒌、沙苑子、玉竹、紫苑、白芥子、前胡、生地、玫瑰花、锦灯笼、车前子、连翘、紫草、白花菜子、天麻、大力子、半枝莲、地丁、合欢花、茯苓、芦巴子、花粉、苍术、三七、决明子、夏枯球、土贝母、辛夷花、薏米、杜仲、山萸肉、冬花、薄荷、丹皮等。

 三、野生类药材货源紧张价格持续上涨,野生变家种可长期发展:如关防风、羌活、川贝、苍术、白芨、重楼、猫爪草等。

 四、市场弱势品种:王不留。慎重发展品种,如石斛人, 广告 四处响,小品种不值万金。西红花产量低,人工虫草市场不收,天麻只有广告才会三个月见效。此外一些品种如三七、黄连、人参、西洋参、天麻、川贝等价格高生长周期长有产地气候限制,发财不易请善待本金。

 五、 动物类 药材野生资源越来越少价格多年稳中上涨:水蛭、天龙、蝎子、地龙、刺猬皮、蜈蚣、蜂房、大将军、桑螵蛸、蝉蜕、蜥蜴、蛇蜕、龟板、牛黄等。价格多年稳中上涨。

>>>下一页更多精彩“云南种植更好的药材”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保护、合理利用野生药材资源,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发展中医药事业,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药材采集、猎捕、收购、运输、繁育、资源保护、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野生药材是指在原生地天然生长和经人工培育后自然生长的药用植物;在原生地自然生息和经人工繁殖后自然生长的药用动物。第四条 野生药材资源实行保护、繁育和合理利用并重的方针,坚持植物药材采集与培育相结合,动物药材猎捕与饲养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县级以上地方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本条例规定的管理职责。

  林业、农业、科技、公安、海关、铁路、交通、工商、畜牧、邮政、民航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工作。

  省森工总局、省农垦总局设立的野生药材主管机构负责本系统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接受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第六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野生药材资源中、长期保护和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机构(含森工、农垦系统的野生药材主管机构,下同)应当建立野生药材资源档案。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设立野生药材资源保护专项资金。鼓励建立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和扶持中药材发展。第八条 县级以上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预警机制,及时将管辖区内接近濒危的野生药材物种情况,上报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机构。第二章 采集与猎捕第九条 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一)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豹、梅花鹿、麝(俗称香獐子、麋鹿);

  (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马鹿、黑熊、棕熊、林蛙(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人参(山参)、甘草、黄檗(俗称黄菠萝);

  (三)国家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刺五加、五味子(俗称山花椒)、防风、龙胆草(条叶龙胆、龙胆、三花龙胆)、黄芩、远志、细辛;

  (四)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桔梗、知母、柴胡(狭叶柴胡、柴胡)、兴安杜鹃(满山红)、芡实、黄芪(蒙古黄芪、膜荚黄芪)、升麻、穿山龙、赤芍、红景天(高山红景天、兴安红景天)、苍术、暴马丁香。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级别调整时,从其规定。其他野生药材物种需要列入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第十条 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采集、猎捕期及采集、猎捕禁止事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林蛙的捕捉期为九月至次年四月,禁止捕捞幼蛙、蝌蚪和蛙卵;

  (二)人参的采挖期为八月至十月,禁止采挖幼苗;

  (三)关黄柏应当从黄檗原木、采伐剩余物上剥取,禁止剥活立木;

  (四)刺五加的采挖期为八月至十一月,禁止采挖幼株;

  (五)五味子的采果期为九月至十一月,禁止割藤和采摘不成熟的果实;

  (六)防风的采挖期为五月至十月,禁止采挖幼苗和抽苔打籽植株;

  (七)甘草、龙胆草、黄芩、远志、细辛、桔梗、知母、柴胡、黄芪、升麻、赤芍、苍术、穿山龙的采挖期为六月至十月,禁止采挖幼苗;

  (八)满山红的采摘期为七月至九月,禁止用割折枝条的 *** 采集;

  (九)芡实的采收期为九月至十月;

  (十)红景天的采挖期为七月至九月,禁止采挖幼苗。第十一条 禁止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人工驯养繁殖需要猎捕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采集、猎捕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应当办理采药证。采药证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印制,县级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机构核发。涉及到采伐林木和猎捕动物的,应当同时取得相应的许可。第十三条 采集、猎捕野生药材物种,禁止使用割藤、剥活立木、投毒、电击等严重破坏野生药材资源的工具和 *** 。第十四条 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预警机制的野生药材物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管理部门发布禁采令或者禁捕令,并制定保护、恢复措施和计划。